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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在一家木工厂上班,凌晨两点多时候被机器把手指头弄伤,伤到筋骨,跟领导打电话一直没有送去医院,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才把我爸爸送医院治疗,医生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会留下残疾,且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之前厂里还发生火灾及时的扑灭,老板也是一句话也没有。现在我爸爸在医院治疗,厂里领导只是说尽量治疗,没说任何赔偿话,我们该做哪些准备让让厂里赔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4-29 07:35: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自费治疗愈后鉴定起诉维权索赔。
    追问: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了还可以索赔吗,还有这边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去做工伤鉴定吗,住院费用是厂里老板缴费的。
    解答: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了,受伤后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追问:那这个后面怎么走程序
    解答:可以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起诉索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劳动者在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这个问题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双倍工资时效性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若没有约定试用期,则没有试用期。
  •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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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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