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孕妇辞职最快几天

民事相关
2019-05-23 04:32: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辞职事宜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怀孕期间不得好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同意劳动者的辞职意愿,劳动者可以保持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并享受有关对女职工保护条例的规定。这是国家法律对女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再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部对此规定的解释是“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承担双倍工资。按照上述规定,第一、用人单位现在不能辞退你;第二、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辞退的话,要支付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不得辞退孕期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