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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要辞职半年以后才可以去提取吗?

房产纠纷
2019-05-18 10:38: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 住房公积金分在职提取和离职提取,非销户提取和销户提取等不论哪种性质的提取,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都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
    非销户提取条件(可以分次提取、一次性提取)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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