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老公以前贷款我和他一个朋友作为担保人,现在我老公找不见了,如果我不还钱的话银行会对我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19-04-05 10:55: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别人贷款留我电话号码可以报警吗
42495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贷款不还怎么办
7483
我的魔环我着魔
网购消费纠纷 21138
我的魔环我着魔
别人借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债权人 19934
别人借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房主把卖给我的房子抵押给他人,我该如何维权?
房屋抵押知识 6044
房主把卖给我的房子抵押给他人,我该如何维权?
房主把卖给我的房子抵押给他人,我该如何维权?
房屋抵押知识 38431
房主把卖给我的房子抵押给他人,我该如何维权?
房主把卖给我的房子抵押给他人,我该如何维权?
房屋抵押知识 2784
房主把卖给我的房子抵押给他人,我该如何维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