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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自己过日子,有四个女儿,离婚前俩人共同有一所房子现在一方去世另一方能继承吗?孩子们都已成家可以不给女儿们吗?

民事相关
2019-03-20 17:01: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的另一方不能继承对方财产,但是子女享有继承权。儿子与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 如果是你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子,那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是属于你的;如果是你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那么离婚的时候,首付还是你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按照你们偿还比例分割。
  • 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所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除非买房子的一方在离婚时愿意与另一方分割房子,否则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是不能分割的,因为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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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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