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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我女儿于06年和安化一男子结婚于08年在北京协议离婚有一男孩现在12岁,当时他们有俩套房一套在北京45平米一套在长沙80平米我女儿要了北京房子对方要了长沙房子当时对方提出北京房子贵我们就给了他15万元的差价,由于对方不想离婚百般刁难我们女儿为了快点离婚就签了这个不平等的协议对方只给5万元的小孩的抚养费至今未管过孩子,我女儿身体不好又没有工作一直靠我们俩老人帮着把孩子扶养到现在,我女儿和他多次沟通未果对方说你告我去吧所以我们实在是没有法子了只有求助于法律所以今天我想找您帮忙看看我们怎么办好谢谢了。附:对方现在怀化开有一家公司注册资金是500万元

民事相关
2019-03-16 07:24: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方在怀化的公司是什么时候开设的?公司叫什么名字
  •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协议自然遵循男女双方的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1、孩子是否必须归另一方?
      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抚养费该怎么支付,支付多少?
      这个可以自由协商,但是法律也做出了规定(在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的依据):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可以起诉对方,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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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