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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申请了诉讼费延后交,现判决书下来了。多久交诉讼费才能不算延误,对判决书.执行力有影响吗

债权债务
2019-04-02 15:20: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交诉讼费,联系主管部门咨询
  • 诉讼费用速算表费用=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加额财产案件受理费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1万元以下,50元/件;1万—10万元,×0.025—200元;10万—20万元,×0.02+300元;20万—50万元,×0.015+1300元;50万—100万元,×0.01+3800元;100万—200万元,×0.009+4800元;200万—500万元,×0.008+6800元;500万—1000万元,×0.007+11800元;1000万—2000万元,×0.006+21800元;2000万元以上,×0.005+4180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000元)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1千元以下,30元/件1千元—10万元,×0.01+20元;10万以上,×0.005+520元。执行费用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1万元以下,50元/件;1万—50万元,×0.015—100元;50万—500万元,×0.01+2400元;500万—1000万元,×0.005+27400元;1000万元以上,×0.001+67400元。
  • 判决书一般是收到后15天双方不上诉就生效,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 在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有二审,也是在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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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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