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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你好,我和我老公认识六七年了,之前认识的时候他有老婆我当时不知道,后面他告诉我了,说和她感情不好,我 你好,我和我老公认识六七年了,之前认识的时候他有老婆我当时不知道,后面他告诉我了,说和她感情不好,我们那时候很相爱,我就没有管那么多,就这样一直在一起,就是在2016年一月份,我突然发现我自己怀孕了,但是我没有告诉他,当时我也很矛盾,就这样一直拖到孩子快五个月了,那时候后悔了也来不及去医院了,后来就生下来了,当时他吓了一跳,说我为什么不告诉他,我知道他当时的心情,因为他和他前妻那时候还是夫妻,后来他前妻知道这个事了,坚决不离婚,其实他前妻那时候已经有别的男人,只是为了要钱,就一直拖着,一直到今天一月份他们终于离婚了,他们有一个儿子,已经五六岁了,孩子判给他前妻,他给了他前妻八万元,五万除外,三万是孩子两年的抚养费提前给了她。他前妻和他离婚后四个月就和那个男人结婚了,我们在今年的六月十八号结婚了,结婚前他就没有上班,我父母帮我们让我们在家里住了两个月,后面和我姐姐商量把我姐姐另一个房子本来正在出租,后面把租户赶走了,让我们免费住了,我父母什么都为我们准备好了,结婚后,他一直在找工作,闲了两个月,我父母还给了我们一万元。还没有跟你说,我的孩子是我父母一手带大的,从生下来到孩子一岁七个月都是我父母再带,孩子满六个月,我就去乌鲁木齐上班了,他也在乌鲁木齐上班,所以我父母特别爱这个孩子,对孩子的爱不是一点点,可他,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就没有给过多少抚养费,那时候说好给我妈妈没月一千元,给了几次,后面也没有再给,我们结婚两个月他上班了,现在面临的是他和他前妻有个房子,房子是他父母借钱买的,一直到九月多份,他都说房子收回来就卖了房子还账。没想到就再九月26号,他突然说房子不卖了,要留下,说的上班每月还钱,他说现在他欠他的亲戚29万五千元,他现在上班每月是1万二千元,没有工资大部分都要拿出来还账,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完,十月份他说好,我和孩子他每月给三千元生活费,因为他的工作长期在外面,一个月见不了一两次,可是才第一个月他就骗我给了我两千元,说的剩下的都还账了,他连商量都不跟我商量就这样决定了,那时候我们家里还要交暖气费1480元,他也不管,不管他还不还账,他应该是先把我和孩子的生活费拿出来后再去分配还账的钱,他怎么能说变就变,其实他真正有没有欠亲戚那么多钱,我也不知道,只是凭他嘴巴说的。就这样我们从十一月十三号闹到今天,现在他提出来如果我和儿子回去,他每月就给我五百元零花钱,我和孩子吃的用的他买给我,他不给我其他的钱,可是,我知道,就算是我和孩子回去,我如果要他买奶粉,或者孩子用的尿不湿其他任何东西,他肯定也不会都买,之前孩子用的所有的都是我在买,花的多少钱他根本就不知道,律师,你也知道,现在的孩子吃的用的都很贵,他却这样做,他还说,如果过不下去,就离婚,然后孩子最后谁养,另一方不给一分钱抚养费,他凭什么这样对我,我是要饭的吗,当初结婚他说好每月的工资都交给我,那时候他就没有说每月工资还账,说的卖房子还账,他骗我,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告他吗,孩子我必须要,从生下来他就没有带过,哪怕是一个小时都没有,一开始都是我父母带的,后面是我自己再带,他也没有帮过我。他连孩子平时吃什么奶粉,换尿不湿,平时喝的钙锌任何孩子用的东西他都没有买过,也没有过问过。从没有主动给孩子买过一个玩具。哪怕是一双袜子都没有买过。孩子我必须自己带,如果是他带,根本不行,他那时候就说过,孩子根本不需要吃什么奶粉什么钙锌之类的,就吃大人的饭就可以,他说他那时候就什么都没有吃过照样长大了,可是,现在的孩子和以前怎么比,我的儿子本来就是早产,吃我的奶也就四个月,孩子必须的营养不能缺,如果孩子给了他,孩子肯定会身体越来越差,他父母身体不好,家里也穷,根本不可能带孩子,他自己的工作是拉煤的,天天在外面,可是,孩子归我,他说他不会给我一分钱抚养费,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可以告他吗

民事相关
2019-03-03 11:11: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真的离婚了,他不要孩子,那他就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而不是他说的另一方不给抚养费。
    追问:可是,他说过如果我和孩子回去,我和孩子吃的用的会给我们买,每月就给我五百零花钱,我不是要饭的,就算我和孩子真的回去,肯定也不是像他所说的,孩子该用的都会买,因为之前他就说过,有很多没有必要用。请问我告他了,他会会不会反过来说。我没有说不养她和孩子,他肯定会说是我们自己不回来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说怎么做呢。谢谢你了
    追问:还有,律师,请问,我和他结婚后,因为我带孩子,他上班挣的钱,是不是归我们共同所有,是不是他的工资怎么用要和我商量。
    解答:你好,抚养费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可是,他说过如果我和孩子回去,我和孩子吃的用的会给我们买,每月就给我五百零花钱,我不是要饭的,就算我和孩子真的回去,肯定也不是像他所说的,孩子该用的都会买,因为之前他就说过,有很多没有必要用。请问我告他了,他会会不会反过来说。我没有说不养她和孩子,他肯定会说是我们自己不回来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说怎么做呢。
    追问:可是,他说过如果我和孩子回去,我和孩子吃的用的会给我们买,每月就给我五百零花钱,我不是要饭的,就算我和孩子真的回去,肯定也不是像他所说的,孩子该用的都会买,因为之前他就说过,有很多没有必要用。请问我告他了,他会会不会反过来说。我没有说不养她和孩子,他肯定会说是我们自己不回来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说怎么做呢。谢谢你了
    解答:他说的不是法律规定,你不用太在意。
  •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婚姻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和财产问题。
    追问:可是,他说过如果我和孩子回去,我和孩子吃的用的会给我们买,每月就给我五百零花钱,我不是要饭的,就算我和孩子真的回去,肯定也不是像他所说的,孩子该用的都会买,因为之前他就说过,有很多没有必要用。请问我告他了,他会会不会反过来说。我没有说不养她和孩子,他肯定会说是我们自己不回来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说怎么做呢。谢谢你了
    追问:还有,律师,请问,我和他结婚后,因为我带孩子,他上班挣的钱,是不是归我们共同所有,是不是他的工资怎么用要和我商量。
    解答: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婚姻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和财产问题。
    追问:可是,他说过如果我和孩子回去,我和孩子吃的用的会给我们买,每月就给我五百零花钱,我不是要饭的,就算我和孩子真的回去,肯定也不是像他所说的,孩子该用的都会买,因为之前他就说过,有很多没有必要用。请问我告他了,他会会不会反过来说。我没有说不养她和孩子,他肯定会说是我们自己不回来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说怎么做呢。
    追问:可是,他说过如果我和孩子回去,我和孩子吃的用的会给我们买,每月就给我五百零花钱,我不是要饭的,就算我和孩子真的回去,肯定也不是像他所说的,孩子该用的都会买,因为之前他就说过,有很多没有必要用。请问我告他了,他会会不会反过来说。我没有说不养她和孩子,他肯定会说是我们自己不回来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说怎么做呢。谢谢你了
    解答:你现在自话自说没有什么用,你要解决问题要么和他协商,要么到法院起诉解决。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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