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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被强奸,生下一女,孩子可以作为强奸罪证据吗?

婚姻家庭
2019-03-15 19:38: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去公安局报案吧,具体看看怎么调查
    追问:报案成功的几率大吗?
    追问:报案成功的几率大吗?能调查清楚吗
    解答:你可以去试试,看公安机关能调查出什么吧
  •   强奸罪证据不存在有效期,只要符合证据标准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对于强奸犯罪的证据,犯罪嫌疑人的毛发、留有体液的物品、残留的精斑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物品都是证据。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追问:报案成功的几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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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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