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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想购买二手房,但是被告知:房屋契税,房屋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都需要我交,这是怎么回事了?

房产纠纷
2019-03-15 03:33: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1、纳税义务人出售自有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下同)取得所得的个人。
    2、纳税范围个人出售自有房屋取得的所得。
    3、适用税目、税率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5、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出售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出售价,是指个人出售自有房屋获得的全部收入。若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房屋原值,是出售方取得该房屋时所支付的购置价格或建造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购入该房屋时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交易手续费、评估费及出售该房屋时缴纳的印花税、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收益金、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
    纳税义务人应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以及税费缴纳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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