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婚前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现在离婚,男方可以得到部分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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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离婚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可将房屋判归产权人一方所有,但其应根据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配偶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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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需要男方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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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双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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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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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只能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产权还是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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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部分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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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得到部分,我们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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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