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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被别人骗去做了担保借的高利贷,一万元一个月还一千的,现在欠款人赌输了100多万逃跑了,债主找我儿子要钱,我儿子还是未成年,我们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2-05 23:38: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欠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您好,对方已明显逃避债务,为避免对方转移资产、错过诉讼时效,切实保障债权的有效实现,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查封对方名下的所有财产,确保实现债权。如债务为其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也可一并起诉其配偶,但需结合欠款人对借款的用途分析。本所律师在追讨债务方面具备丰富的诉讼、调解经验,如需专业律师进一步指导尽快有效地实现债权,可来电说明具体情况,以便尽快为您制定专业高效的方案。
  •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关于债务人逃跑欠款如何处理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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