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个工厂员工每天上班12小时,已经工作八年多,现在被查出腰椎间盘突出,现在上班坐哪里腰就疼,没办法继续工作,请假公司有意为难,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不能继续工作可以有任何赔偿吗?或者是我有病假单,公司故意刁难,我要怎么维权,

劳动纠纷
2019-04-27 07:07: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腰间盘突出是长期积累形成的病,很难认定为工伤。如果有证据证明每天上班12个小时,可以主张那么多年的加班费,这个没问题。另外,如果有病假单单位还硬性要求你上班,肯定是不对的,按照你的工作年限,病假期间约为6到12个月(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至于赔偿问题现在不好判断。祝好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清算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即经济补偿金=月工资×30  注: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您好,出现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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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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