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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兵骨骨折现在是保守治疗的?已经住院两个月了,对方全责,要赔偿的话能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9-04-01 09:53: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 建议先鉴定。
    伤残赔偿项目标准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  
    6、交通费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10、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13、其他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走保险具体流程如下:
    1. 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 对方全责的事故处理流程:
      1. 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
      2. 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互碰责任书什么的(具体名字忘了),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
      3. 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一分钱也不用交,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注意,无责方也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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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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