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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位开大车的司机,前一段时间。前段时间出车祸追尾了,导致我的小腿骨折。这样的情况,老板应该能给我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9-01-23 04:41: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报警处理交警定责,自费治疗愈后鉴定起诉维权索赔。
  • 自己伤好后做伤残鉴定评级
  •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1、如是你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2000以内,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险没过户也能赔,只不过要麻烦点,商业是赔不到了,因为必须过户,还有即便赔了钱也只能到原车主的账上,双方可以协商。
      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3、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 骨折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发生了追尾的事故,交警已经裁定追尾车辆的全责,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就完毕了,下来的赔偿,也就是赔偿被追尾车辆的车损,被追尾车辆损失严重的,修车需要一段时间的,被追尾车辆的司机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其他都不赔偿了,像有些车主认为是新车,要求赔偿折旧费,贬值费等,法律都是不支持的。
    就是修车期间的交通费,保险公司都是不愿意赔偿的,要是得到赔偿的话,就要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会判决赔偿一定的交通费,但也是只赔偿修车期间从家里到单位直线距离的打车费,还要有票据。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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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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