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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介绍他的朋友给我认识,说他社会关系好,可以赚钱。我就问他怎么样才可以赚钱。他叫我开游戏厅,但先要给他三万元送给派出所的领导,并说领导还要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就能保我开店平安,我开店才一个月就被抓了,才知道开游戏厅是犯法,后被法院判了三年徒刑。出来后我告我的朋友骗我钱和股份。但派出所不受理,说我怎么证明我给他的钱没有被他送给派出所的领导,叫我拿出证据,没证据所以不受理,我提出有证明人,证明给他钱了也不行

刑事案件
2019-04-18 17:41: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向当地监察委投诉和反映
  • 对于债务纠纷,只要有明确被告和诉讼请求,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对于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在接到裁定后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提出超过诉讼时效,并经法院查证属实的,法院不再提供强制保护,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经审理未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 1、法院不受理案件,必须搞清楚是不符合立案条件,还是符合立案条件,而法院拒绝立案?如果是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当然不会给立案;如果是后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事情会得到解决的。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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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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