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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和平离婚,她去了日本已经成家。我有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孩子十一岁。因为和父母代沟问题,他们觉得我单身汉带不好孩子,变把孩子带走消失了两年,那两年我找了很多地方,后来心灰意冷。选择了出国。可后来又于父母联系上了。和孩子已经有五年没见也没有说话他不认我我对他也没有感情。现在我交了女朋友,女方没有婚史强烈要求我跟孩子跟家里断开关系。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最大化的合法分开。我父母是很想要孩子抚养权的,从小就偏执的要带。但父子关系改变不了,现在的女盆友担心哪天我父母突然就不想要孩子了或者突然索要大额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在结婚前把这些关系理清。我和孩子没有感情,我只是想在法律上尽量撇清。人道上他们有需要我会定期给抚养费赡养费的

民事相关
2018-11-30 19:59: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按照上述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才由其爷爷奶奶担任监护人。即孩子的爸爸妈妈是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是爸爸妈妈的法定义务,其无权放弃。现在孩子的爸爸妈妈不想亲自抚养孩子的,而孩子的爷爷奶奶又愿意抚养的,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委托抚养协议:约定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抚养费由爸爸妈妈负担等即可。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 你好,在法律上面您是他的父亲是撇不清关系的不能说是人道上给予赡养费,你不抚养就要支付抚养费,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因为他人就否认您们的关系。
  •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因为你们的小孩已经满10岁,实践中法院在判决10岁以上小孩抚养权时,都会询问小孩的意愿,也就是说小孩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法院就会判决给谁,除非有特殊情形存在。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 您好,这种情况最好是通过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以判决书的形式转移你的抚养权给对方。因为双方存在种种矛盾,不如以判决书的形式将问题固定下来,明确你前妻的抚养权,顺势将孩子交给她,有判决书在,你父母也不会怎么样。我曾经有个当事人就是以这种方式解决的问题。您可以尝试一下。
  •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因为你们的小孩已经满10岁,实践中法院在判决10岁以上小孩抚养权时,都会询问小孩的意愿,也就是说小孩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法院就会判决给谁,除非有特殊情形存在。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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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