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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交了3年生育险,怀孕后辞职,生育险怎么弄

民事相关
2019-09-07 12:36: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办理。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更加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怀孕辞职,社保中断,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怀孕后辞职的话,没有用人单位,无法报销生育保险。
  • 女职工孕期本人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女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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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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