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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呗被人诈骗600多。找他 他不还钱并且威胁我说要揍我。还威胁我说怎么不去报警抓他,我现在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报警但是我怕警察不问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9-01-22 21:26: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报警处理 。
  • 被骗报警后可直接向受理公安局询问立案,只要符合条件就应当立案侦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诈骗的,首先先理清思路,尽量找到你被骗的证据。然后亲自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属于涉案金额较大的,警察会很快立案调查的,然后设立专项组向你了解相关情况。只要你证据充足,钱是很容易追回来的。若公安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出现不作为问题,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福建省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查究。
  •   1、如果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欺骗行为就是诈骗,警察就要负责;  2、只有几百块钱属于治安案件,会被行政处罚;  3、法律法规依据:  1)《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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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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