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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回18年暑假我借给工地老板的钱和我的工钱。18年7月份我通过微信平台在祁连找了一份当小工的工作,当时那个老板遇到点事他说借点钱到时工资和工钱一块发,我把2000借给他。本来2周就能完成的工作量他们大概用了2个月,工地上的人走的不行甚至有的没要上工资,我害怕于是问了别人在他手底下干划不划算就这么个问题。后来那个老板暗地黑我,还临走前晚打我,电话说好的一天150不拖延工资,可是我走的时候别说拖延,直接按工时算。直到现在我的工钱和借他的2000块怎么能要回呢?还请律师帮帮我

债权债务
2019-04-28 06:02: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因此,在出现工伤的情况下,员工仍可以获得正常的工资并且进行合理的休息,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得到一定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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