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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出租车下车时手机遗忘在车后排了,看车内监控,司机是有回头看的,过了几分钟,我发现手机遗失在车上了,所以就打我遗失的那个手机,这会司机刚好下车,十分钟左右,我一直在拨打我那个手机,因为车内监控是有录音功能的,手机铃声一直在响,司机竟然毫无反应,过了几分钟又停车,然后司机一上车,后面就有个乘客跟着,然后就上车,这个乘客面部表情特别拘谨,看监控录像是被乘客拿走了,但是也不排除是司机和人串通好的

交通事故
2019-05-10 14:52: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手机价值超过2000元,且您有证据证明手机是被乘客拿走的,乘客已涉嫌盗窃罪,若有证据证明乘客与司机串通,则乘客与司机涉嫌侵占罪。建议您向公安机关报案。 
  • 你好,报警找到拿走的乘客。
  • 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出租汽车经营权首先是经政府特许的;其次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有期限规定的,有期限规定(含长期)主要是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经营权取得的主体是经营者,在我国出租汽车经营者主要是企业及个人。
  •   结合以往租车经历来看,租车的流程是非常简单的,手续方面也并不繁琐,只不过根据租车公司的规模不同,需要注意的细节还是不少的,尤其是车辆手续、保险等责任归属方面需要注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 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的实质是在将汽车的产权与使用权分开的基础上,通过出租汽车的使用权而获取收益的一种经营行为,其出租标的除了实物汽车以外,还包含保证该车辆正常、合法上路行驶的所有手续与相关价值。不同于一般汽车出租业务的是,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驾驶职责。汽车租赁业的核心思想是资源共享,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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