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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南宁的户口,我是百色的户口,我如果在百色市领准生证的话,到时候小孩带回南宁入户口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19-03-25 09:56: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准生证,、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就是证明你已经结婚,无单位的就去居委会问问)。
    2、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也即“指标”。(如果你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
    3、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地点可以询问女方单位的计生管理部门,无业的去问居委会。
    4、如果办事处没有生育“指标”(年度指标满了),而你未经许可出生的小孩将是“非法”的,会遭到严厉的惩罚。现在户口政策放宽了,原则上讲凭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上户口。一些地方政府把上户口与计生挂钩只不过是计生管理上的手段,违反计生会让你交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 您好,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准生证,感谢您的提问,如有帮助到您,望采纳。 1、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夫妻需到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开具单位证明,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以上程序完成以后,准生证便办理好了。
  • 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办理,拿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怀孕证明(B超单),计划生育证明即初婚未育证明---到村里开再到镇计划生育盖章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一般来说女方户口所在地或男方户口所在地都可以,也有要求在女方户口所在的办理的,你可以先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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