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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2007年跟对象离婚,孩子7岁,户口一直没迁走,因为没有落脚处,2014年我对象过世了,孩子爷爷和孩子姑姑就把户口迁过来了,现在孩子姑姑要办低保说让我跟孩子迁户口,要不居委会不给办,我想请您告诉我,我们影响姑姑办低保吗

民事相关
2019-04-12 12:49: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办理
  • 协议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那么,离婚后小孩户口怎么办?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我们知道,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