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被人故意打伤已报案, 伤口如下:在右额有4厘米长伤口,眉中有1.5厘米伤口,是用捕鱼的铁捞子(类似铁棍),伤口当时大量流血,大概1小时左右进医院手术, 当地派出所为主事单位,我们提出赔偿医药费,派出所要求根据法医鉴定才能下结论。 请问, 1,我们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2,派出所是根据哪部法则进行判决。 3,如果进行调解需要出具哪些证明。 4,对方故意伤害量刑是根据伤口还是什么?

刑事行政
2006-08-31 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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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