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六十二岁,现在一家个人企业打工,看门。今天老板突然辞退我。我没什过错。请问我应该怎么样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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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得不到解决,可诉讼维权。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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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求单位出具上面的辞退通知书,否则继续上班,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2、无故辞退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要工资,从辞退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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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无故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你支付赔偿金。为此,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发生的辞退争议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进行维权。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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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若退休再去工作室劳务关系,不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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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搜集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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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