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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22222]我作为代理给呼市运送水泥,当时由于呼市太远合同就签了一方的但是欠款是我签的,对方手里有一张条欠他7万块钱。由于水泥产品不合格而且袋重不合格呼市老板要求见面祥谈,大同这边不见面而且要求还钱,多次找公安机关插手,呼市这边多次强调钱不是不给而是要给我个合理的解释如无合理解释事情就无法进行。现在大同这方把我告上法庭我该如何办这件事,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力,我们签的合同是否生效。我该怎么办,其他钱已经打到他帐上剩下的钱还没给但是说好了不是给他要给个说法~~~如果要是反告他公安局可以吗恐吓人可以吗[/color][em12]

其它综合
2006-08-30 19: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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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