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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借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名额,使用其朋友何某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出来,约定两年还清,目前已经是第六年,刘某找不到人,联系何某说还住房公积金,何某称钱已被刘某骗走,我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人,钱他们拿走了,目前已经6个月未还每月需还的住房公积金,严重影响我个人信誉,是否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申请拍卖抵押的房产还清债务?这样恢复我的个人信誉以及住房公积金征信?

经济相关
2019-03-12 07:47: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抵押合法,可经法律途径处理。
  •   单位少交或者不交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抵押贷款的房屋抵押人长期不还款,法院是可以拍卖房产的。竞拍流程如下:1、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2、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人数不足两人的,不得举行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3、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付款时间、拍卖财产的交付等严格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报告应包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情况、拍卖结果、成交确认、拍卖笔录等详细情况及相关副本。4、拍卖机构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移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外委托管理部门在接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移送业务部门。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款全部汇入指定的账户。6、支付拍卖机构佣金。佣金包括了工作人员前期调查、寻求客户、组织拍卖等发生的实际费用,拍卖机构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7、买受人全额交付价款后,业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并在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财产的交割手续。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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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