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邻居共有一座老房子,南北相邻,我的产权在前面,门口有一片空地,面临村道,解放初的地契标明是共有产权,95年重新做的房产证,标明产权是我家的,现在我要申请重建,现在邻居家要按照以前的房产证跟我分共有产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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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请重建,可以。对方要求不合法
追问:要是我没满足他的要求,他不会跟我签四邻协议,然后我就无法申请重建了,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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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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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产权从概念上讲是没有大小之分的。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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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