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诈骗罪中关于手段方式存在问题

刑事案件
2020-01-15 01:51: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则是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均是对合同诈骗罪的说明。
  • 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在刑法中是有关于合同诈骗的有关规定,如果达到刑法要求可能构成犯罪,会受到刑罚。
  •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
    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