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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戒毒所里强制戒毒两年,提前三个月出所,就想咨询一下想从新办理驾驶证,三年期是怎么算?是从进戒毒所算,还是出所算起呢?谢谢!

婚姻家庭
2019-05-02 23:37: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贩毒案底的人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申领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不能申领驾驶证。如果贩毒案的惩罚中有涉及到不得申领驾驶证的情形,就不能,如果没有,那就可以申领。吸毒被抓是不能考驾照的,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
  • 毒品犯罪被判刑出来后可以考驾照,不可以的是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在强制戒毒期间,对于强制戒毒人员的手机,原则会被戒毒所收缴代为保管。如果戒毒人员需要打电话,可以申请,打完电话后继续上交,不存在没收之说。如果没收,就是违法行为。法律链接:《戒毒条例》第三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对接收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毒品及其他违禁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涉案的其他物品应当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处理;对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物品,应当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代为保管。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体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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