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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受赠人他姐姐通过公证处公证赠予股份,他姐姐以后能不能推返当初的赠予的呢?

刑事行政
2019-07-19 02:15: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看约定的了。。。。
  •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如果受赠人与赠与人在同一个城市,则必须和赠与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如果受赠人与赠与人不在同一个城市,且又不方便回到赠与人所在的城市,则可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分别在各自的城市里办理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
    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只由赠与人办理赠与书公证,受赠人可以不去公证处,但必须向公证处提供受赠人不具有或者不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
  •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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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