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2014年离婚的,离婚证丢失了,我现在在外地,补办离婚证需要我本人回去吗,找人代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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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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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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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异地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补办婚姻证的管辖权。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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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离婚纠纷时,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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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