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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我女朋友,之前有过婚姻,原因是他的家庭暴力,我两是在15年的年底认识现在我两已经,在一起三年,

婚姻家庭
2019-07-19 21:07: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实践中也遇到这类案子、咨询,确实有证据证明发生家庭暴力,并且受伤花费不少医疗费,不起诉离婚,仅以家庭暴力单独提起民事赔偿,法院是不受理的。  确实有证据证明发生家庭暴力,并且受伤花费不少医疗费,已经起诉离婚,但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因家庭暴力引起赔偿,法院是不支持的。
  •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若因遭受家庭暴力,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个前置条件,就是离婚才可以要求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者赔偿,虽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大多数法官坚持的还是《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主张婚内赔偿的。如果要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是就损害事实进行分别审理。
  • 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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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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