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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吸毒第二次被抓应该怎么处罚?

刑事案件
2019-08-10 22:12: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现在被拘留在哪?目前什么情况。
  • 你好,请问在什么地方呢
  • 根据法律规定,吸食毒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行政拘留属于违法记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但不能撤销。被处罚人在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时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有关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单处或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予以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吸毒被抓了会怎么处罚如下: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第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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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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