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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暑假在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实习,有一家公司委托我们公司办理注销业务,我是经手人,也代笔签了一位股东的名字,现他告我侵权,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注销导致他经济损失,现公司老板问我是他们那边请律师还是我们这边,如果她们那边请,代表公司出庭,那如果败诉,法院还是会追究我个人的责任吗?因为我是被告当事人,还有就是请哪边的律师对我最有利,因为不管怎样,我肯定还是希望是公司的责任,我只是职务行为,并非个人行为!

合同纠纷
2019-04-22 02:00: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就是职务行为,对方也不是告你吧,而是告公司,所以让公司请律师最好,希望能帮助到您。
  • 你好,这个要结合证据材料本身分析。
  • 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对外的一个代表,本身并非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很多,很多根本就不是股东身份。另外,如果是法定的破产清算,公司本身的债务和股东个人债务是不一样的,不能混为一谈。除非出现出资不到位等情况,那么也是在出资不到位数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企业的破产不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原因而破产的,该法定代表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了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破产的,该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若该企业破产不是因法定代表人的原因,该企业破产后,该法定代表人除不能在3年内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外,可以担任公司的其他高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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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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