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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今天我和邻居因琐事发生口角,最后打在一起。我头部被邻居用空桶击打,脸部被刮伤一道口子,眼睛被打略微充血。邻居家也受了伤,其中一位嘴里出血了,不知道怎么弄的。详情是这样的,我家承包的一块土地,他家在我承包的土地范围之内堆放杂物,我要求他家把杂物运走,他家也不运走,放着不动。我生气就自己把他家的杂物清理走,正当我清理杂物时,他家男人,从我身后把我推打倒在地,我起身把他推了一下,之后有人拉架把我俩分开了,我就走开去挪杂物,这时他的妻子,跑过来用桶击打我的头部,由于太突然,正常反应,我就把他的妻子推倒在地,造成嘴里出血了,我这时也没有继续上前打他,停止了反击。而后他妻子起来继续打我,我都躲来了,并没有还手,眼镜被他妻子打伤。他家现在去了县城医院住院去了,他妻子以前有心脏病,请问律师这件事最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也受伤了,我需要住院吗。这后果最后怎么承担。特别是医药费,怎么算,构成伤害吗。邻居家妻子会因为心脏病病因讹我怎么办。我这样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吗,和解他家不同意怎么办?谁来承担这个后果呢?事后已经报案了,因为我家有监控,就把监控保存下来给公安局拿走了,现在公安局也没有找我,我需要自己去找公安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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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01:48: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后建议等公安机关调查结果。我们是东北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免费热线详细描述案情。
  • 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为正当方位而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防卫过当,需要在过当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不过即使负担民事责任也是要按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的,具体承担比例依法由法院认定,但是如果防卫者也有人身损害的话,那么被正当防卫者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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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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