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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我们今天去公证处办理了房屋赠予,就是妈妈,和姐姐在公证处签署了放弃爸爸房屋平方的继承权利书,这个是否具有法律效率呢?可以反悔吗?

继承
2019-02-09 10:40: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反悔,是有法律效力的
    追问:我们是拆迁房,房产证上只有爸爸和妈妈的名字,两个姐姐成家之后平方已经分出去了,自己有房。现在此处房屋为我,妈妈,爸爸所有。现在爸爸那部分房产两个姐姐,妈妈签署了放弃继承协议在公证处,问一下余下的应该怎么分配呢?
    解答:余下的就按照你所说的属于你和你妈妈所有;你爸爸那部分以后只有你一个人继承归你所有。
  •   首先,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其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我国《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
  • 遗嘱公证后还需要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
    继承公证的收费,需要先对遗产做评估,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得到遗产的评估价之后,依据这个价格缴纳2%的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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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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