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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离婚了,离婚时跟他要一个,他不给,三个小孩都给他了,现在我想要一个,能要到吗,他酗酒。还动手打我,天天喝酒,我们才离婚的,小孩是小孩奶奶带,而且奶奶也有病,常年吃药,如果我起诉,能要到一个吗?

民事相关
2019-03-09 22:52: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搜集好相关的证据可以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酗酒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原因,因此在一方酗酒的情况下,并不能够请求法院以该方酗酒为由而判处双方解决婚姻关系。但是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存在其他包括重婚、家暴、赌博等法律规定的过错事由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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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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