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老家,有几次拿了超市的东西没给钱,几次加起来也就六七十块钱,现在超市把我妈告到法院了,请问会怎么样,我们该怎么样才能让我妈减少处罚,罚金什么都没关系,只要不蹲牢不拘留就行。
法院打电话来说谈话,然后去了,说把钱赔给超市,我们谈完立马去给超市陪了500块钱,也道歉了,请问接下来会怎么样?会蹲牢吗?是盗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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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释放或者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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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可能性 也需要看一下物品价值
追问:就比如说十几块钱牛肉啊,几块钱葡萄啊之类的,加起来不到7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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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下是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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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