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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是二婚,有一女儿。婚前协议上写结婚后男方父母所赠的财产和以后夫妻共同财产都由两人所生子女继承,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继承
2019-03-07 03:23: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 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
    随着房价的高涨,很多男女在结婚时会将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导致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时,也会遭遇到种种难题,造成不公现象的发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明确了婚后财产哪些属于分割的范围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因此,谁家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当事人知道。并且,有些夫妻之间还有一些难言之隐,即是闹上法庭请求分割婚后财产,也会因为一方或双方隐瞒事实,造成不公。因此,在事情复杂时,可以选择请求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 已死亡的子女是否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婚姻法》第24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在父母子女关系中,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父母享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法律规定子女不得继承的情形外,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不得被剥夺,如果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行使。
  •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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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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