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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弟弟被别人威胁,叫他承认杀人,去帮别人做牢,当时我们也不清楚是不是他真杀人,现在被判刑了去监狱看他,他才讲不是他杀的,是别人威胁他才承认的,请问现在我怎么能帮他

刑事案件
2019-03-27 20:39: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找律师申请法律辩护,由律师代理到监狱去了解案情的具体情况
  •   例如:别人拿刀威胁,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  如果当事人把对方眼给挖掉了,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 1.如果对方采用暴力威胁交付财物的,涉嫌抢劫罪。2.如果实施暴力并未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程度的,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3.中学生被人威胁,把车借给他,否则就打人,照此情况,应该尚未交付财物。4.不管对方是不是借了之后不会还,中学生作为摩托车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出借。5.对方采用暴力方式干涉中学生的意志,涉嫌违法。如果构成犯罪按犯罪处理。6.中学生完全可以向警方报案或者向学校说明情况。7.被殴打产生的医疗费等支出,要求对方支付。
  • 一般的威胁不会坐牢,如果致人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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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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