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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正月办的酒席 当时因为男方户口本不在家里 后来没来得及领证就出门打工了 我大概两个月后也去了打工的地方同居了半个月 后发现不合适就回老家了 想结束 但是双方条件没谈好 婚礼前后也没花男方钱(酒席是男方出的钱) 订婚前男方母亲给我包了一万元的见面礼和三金首饰 我提出协议 归还三金 男方归还我陪嫁物品 后男方提出另外再归还一万元见面礼 我没同意 因为这个钱我结婚前后几乎花完了 因未协商好 事情又搁置了几个月 一直处于分局状态 我现在就想问一下律师 我这个情况能有什么好的处理方式 起诉的话,我是否有优势,我能否要求赔偿 或者直接分开 不归还物品 我的物品我也不想要了

婚姻家庭
2018-11-20 12:48: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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