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成都购买的商铺还有15年产权到期,如果到期后政府要拆除,会有赔偿吗,有法律依据吗

房产纠纷
2019-04-01 06:04: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商业用地的使用权到期后属于国家所有。
  • 你好,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产权,一个是土地产权
    商铺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国家把4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开发山,开发商建好商铺,又卖给了您,那么您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就等于40年减去开发施工时间,地上的商铺您享有全产权,商铺的寿命取决于房屋质量。有年限的是土地年限,土地上的建筑物永远是买受人的,如果土地年限到期了,会有有关部门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话,产权人需要缴纳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的话会回收土地并赔偿产权人。
  • 一、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 1、商铺等商品房屋产权没有期限。

    2、土地有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