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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认购合同不合理,想撤销该认购,是否可行?认购合同上写“乙方已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售楼部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板条款,并同意完全按该条款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变更、增加或减少任何条款“。可是在现场签名是没有提示这一条,且没有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板看。

房产纠纷
2018-11-29 10:00: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适用作出特别规定:第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第三,免责条款的无效。第四,歧义条款不利于表意者解释的原则。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第五,约定条款优先原则。格式条款和约定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约定条款。据您描述的情况来看,该条约定可能无效,能都撤销认购还要看您与对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你好,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这个问题。
  • 你好,可以
  •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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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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