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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在2011年被黑社会一个叫刘东升的带人直接给伤害至死了,可主犯逃亡了六年,可是主犯背后雇佣他的人,买通了公检法,没赔偿我们受害一分钱的赔偿,他们把故意杀人案压在了基础法院审理,最后判决有期徒邢十五年,我想讨教律师,我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19-03-03 03:06: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故意杀人罪判决十五年在理论上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五日内向检察院提起抗诉。至于没有赔偿钱这一事,你们当初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
    追问:我当时提起民事诉讼了,法院没有支持,我们又向中院上诉了,检察院也抗诉了,二审又判才判了十五年,他已同犯已我们家属的谅解就判了十四年六个月,他是主犯,又是刑满释放不到三个月的累犯,他应该判死刑对吗?谢谢
  • 你好,受害人家属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后的五日内,提前检察院抗诉,还可以申请再审。
  • 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或者家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于物质损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属于赔偿范围,法院判决不会支持,但双方达成和解的不受限制。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 你好,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构成轻伤,应由法医作出鉴定。 2、受害人有权提出民事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经鉴定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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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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