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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酒席3个月,没领结婚证,怀孕33周男方多次家暴,彩礼12万需要退还吗?同居一年

婚姻家庭
2019-01-30 10:18: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退还彩礼有三种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您与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退还彩礼,但是介于双方同居一年,若彩礼用于共同生活,这部分彩礼是不能退还的,同时对方有过错,很有可能会少退彩礼,建议您搜集证据证明双方共同生活以及对方的家暴行为。我们是专门做婚姻家事的律所,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在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了彩礼,现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欲分手或离婚,在具有以下三种情形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对方应当返还:情形一,只有结婚的约定,即只是订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方应当向你返还彩礼。情形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有的地方认为举行结婚仪式之后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要离婚,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应当返还。情形三,因一方婚前给付而导致生活困难,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时绝对的生活困难,即由于一方彩礼给付,使自己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 如何领结婚证,一般来说,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 你好,如果只是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建议积极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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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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