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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了几个月,没接银行电话又两个月多,也有每月还款的情况,虽然金额很少。我曾要求和银行面对面协商,但被拒绝。银行会起诉我吗?。现在 每个月的利息加违约金就有好几千。我感觉这样下去不行 。请问 我准备主动找银行协商(电话) ,请求减免违约金还全款,有什么策略,什么注意事项?

房产纠纷
2019-03-13 18:57: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用嘴讲就行了,没有什么策略和方法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当事人拖欠银行贷款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偿还贷款的民事责任,并要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被向法院起诉的,还要承担法院诉讼费用,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应该尽量和银行协商还款。并且,如果是属于信用卡欠款,则根据规定,如果欠款超过一万元,经发卡行多次催讨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发卡行报案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为防止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的方式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变相高利贷提供合法外衣,对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违反民法公平原则或者有放高利贷嫌疑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并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相应调整。
  •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
    一种是出借人因出借金钱而从借款人处得到本金以外的金钱,是有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使用借款的代价。借款人不仅应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该利率的约定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另一种是逾期付款后应付的利息。根据《合同法》第207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会给出借人造成利息损失,实践中会按照双方约定或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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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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