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了收了彩礼,现在怀孕四个月由于对男方失望透顶,决定打掉,但是男方不同意,说如果我打掉就让我退彩礼另外还得给他赔偿费,我自己去打掉孩子需要给他赔偿费吗?还请各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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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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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部分返还彩礼。。。。
追问:彩礼退还给他,但是他说是我单方面要打掉孩子的,让我赔偿费用给他,不然就告我。这样他有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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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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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