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二十天期间租车费,法庭支持吗?

交通事故
2019-01-28 20:33: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营运车辆停运期间合理损失是指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者由其他侵权行为造成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2.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车辆被撞修理期间,肇事方应当承担受损方的交通费用。但这不意味着修车期间用了多少交通费都能赔,能赔多少也需要根据票据、实际情况综合来定,以尽可能达到一个合理的范围。
  • 有相关证据,会支持的。
  • 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一般需要独自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司机有证据证明租车公司等存在的过错的,可以要求租车公司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超出部分,由租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3、租车公司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赔偿所有的损失,所有的费用,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事故责任明确,所有责任人证照齐全,真实有效;二是没有人员受伤或者受伤程度比较轻,不需要住院治疗;三是损失总金额比较小,基本上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
      另外,事故后走快速理赔一定要有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定损,或者有交警队的事故处理简易认定书,并且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供保险理赔的相关证明和资料。?财产损失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