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11年在信用社做为名义借款人贷款20万给实际用款人,到期一年,实际用款人没还上,6年后,2017年信用社起诉实际用款人,2018年7月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如果实际用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或意外死亡,信用社能再起诉我吗!我需要偿还这20万吗?.

债权债务
2019-03-11 03:10: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你写的借条,则有可以诉你的。
  • 不能,你对案情描述不符合常理
  •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如何判决的
    追问:裁定冻结实际用款人的房产!、
    解答:那你不用担心了
    追问:十分感谢您!但他的房产不值20万!资不抵债!我还要还款吗?
    解答:判决没处分你的财产就不用担心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